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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学院2022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选拔办法

日期:2021-12-10        作者: 文/吴新;审核:陈霞雯        来源:

根据《江南大学2022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要求,药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坚持“科学、规范、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择优录取。

一、申请条件

报考条件详见《江南大学2022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报名时直接填报专业、意向导师。

我院不招收定向就业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如需报考定向考生请关注后期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选拔办法。

二、材料要求

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16日前须向学院提供的纸质材料(A4纸打印或复印)EMS或顺丰将材料邮寄至江苏省无锡市蠡湖大道1800号江南大学药学院303室(研究生办公室);吴新老师;电话0510-85325209

1)《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硕博连读考生由所在学院党支部签字盖章,其他考生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所在部门签字盖章);

2)两份《专家推荐书》(推荐人必须是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必须有推荐专家本人签名及专家所在单位盖章);

3)《江南大学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体格检查表》(硕博连读考生无须提供;按表中内容至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或所就读的高校医院体检;既往病史请如实填写;要有医院结论和盖章。)

4)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5)《江南大学招收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调查表》;

6)《江南大学研究生硕博连读申请表》(硕博连读考生);

7)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8)硕士阶段的学生证复印件和学习成绩单原件(应届、硕博连读考生);

9)硕士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已获硕士学位考生);

10)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复印件(在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

11)英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12)已发表论文复印件,获奖证明或其他可以证明申请人科研能力和水平的材料(同等学力考生必须提供);

注: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三、考核流程

(一)材料审核

学院组织专家组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进入综合考核阶段的名单将在学院网站主页公布。

(二)综合考核

1、学校考核:同等学力考生自然辩证法加试,成绩合格的考生进入学院考核。

2、学院考核: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采用笔试形式,加试科目为:1 药剂学; 2 制药工艺学; 3生物化学(3门科目选择其中2)。每门满分100分,低于60分即为不合格。成绩合格方可进入后续考核。

综合面试:由招生工作组组织相关学科方向的专家(5名以上)形成考核小组,对考生基础综合理论及科研素质、科研创新潜力、外语综合水平等进行全面考核。考生须提前准备一个10分钟左右的PPT,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个人简介、硕士研究生阶段 (或前期)科研工作情况、科研成果等。考核小组对考生的学科背景等进行全面考核,采用即问即答方式现场打分。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约30分钟。面试结束后由面试小组根据考生表现对其英语、药学理论综合、制药技术综合、综合能力评定等分别打分(满分均为100分),其中,药学理论综合、制药技术综合低于60分为不合格

综合考核成绩(满分400分)=英语 + 药学理论综合(≥60为合格)+ 制药技术综合(≥60为合格)+ 综合能力评定

疫情防控常态化阶段,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将在上级主管部门有关疫情防控的最新要求指导下开展。请考生关注我院网站最新公告。

四、录取

招生名额由学校下达,各导师的招生名额由学院按照科研绩效业绩协调分配。

1、根据考生综合考核成绩排名和导师招生名额进行录取。

2、考生如被非报考导师拟录取,则须签“转导师申请书”,由报考导师、拟转导师和学院招生工作小组组长签字同意。

3、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将拟录取名单,报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经公示无异议后方可录取。

五、联系方式

药学院研究生办公室,电话0510-85325209 吴新老师

六、其他

学院招生工作小组对本学院的考生考核、录取结果负责,对考生提出的质疑进行核实并解释。

药学院

2021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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